关于确定新冠肺炎孕产妇和新生儿
医院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和新生儿防护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和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5号)文件要求,我市确定新冠肺炎孕产妇和新生儿医院医院,承担全市孕产妇和新生儿新冠肺炎患者的救治。同时提醒各位孕产妇,如果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诉医生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禽类和野生动物接触史、类似病例接触史等,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临汾市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年2月10日
▌来源:临汾日报▌编辑:呦呦(),投稿、爆料红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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