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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疾病救治与安全助产工作的通知
肺炎机制发〔〕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和新生儿防护工作,保障母婴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安全管理
(一)积极指导孕产妇做好防护和孕产期保健。
1.各地应当指导助产机构加强院感防控,医院条件,为产科门诊及病房尽可能创造独立进出通道,落实产房、产科、母婴同室院感防控要求。
2.助产机构应当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