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公布年2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显示年2月(年2月1日0时至2月29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1种例。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死亡23例。记者注意到,新冠肺炎第一次出现在传染病疫情中被列入乙类传染病。
2月,我省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乙类传染病中除血吸虫病、新生儿破伤风、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脊髓灰质炎、钩端螺旋体病、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布鲁氏菌病、白喉13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4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例,死亡2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痢疾,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57%。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4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7种例,死亡2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23%。
专家提醒,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仍处在关键阶段,提醒大家不可放松警惕,返岗、复工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居家、办公多开门窗通风,避免聚集就餐,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封闭场所。
安徽省年2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量统计表
注:1.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3.数字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按“现在地址”和“审核日期”规则统计。
信息来源:合肥晚报
责任编辑: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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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卫健委刚刚发布!新冠肺炎被列入乙类传染病》